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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晚,福建全省防汛救灾工作视频会议在省应急指挥中心召开。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在会上强调,防汛救灾工作事关重大,要实之又实、细之又细,不折不扣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并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级干部充分下沉到防汛第一线,确保防汛救灾工作落到实处。
概而言之,《条例》显著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执行力度,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所提出的“破除地方保护及行政性垄断”等要求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仍面临挑战,为更好实现政府的中立性、政策的合理性、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应当从细化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流程、加强审查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建设。同时,《条例》的最终目标在于实施,在配套机制建设的基础上,更应当加强政策措施的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通过监督抽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确保《条例》在各地各部门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这将为推动经济的创新和转型,构建高标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全国统一大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6月13日时,山西省大同市在《关于加快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方案》中也明确,对已竣工未售出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政府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社区公共服务机构、自律性组织、国有平台公司,可通过收购、长租等方式用作高层次人才公寓、“创客空间”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法治化,需要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方面为经营主体从事经济活动提供全方位的行为规则和法治保障。《条例》的发布与实施,使公平竞争核心理念具体融入营商环境供给中,突破制约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等隐形壁垒,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工作力量和政策支撑。《条例》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此后,6月2日,江苏苏州也明确提及,要坚持“以需定购”,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江苏常州也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表示,不再新建安置房、一律不再新增安置房用地供应、直接购买或房票方式购买商品房用于安置房等。
6月17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以下简称为“《公告》”)称,为统筹消化存量房地产和优化增量住房,将面向各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6月17日,安徽省委书记韩俊主持召开省级总河长第八次会议。他在会上强调,安徽防汛抗旱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要以有力举措推进抗旱保种,用好蓄水、引水、提水、调水多种手段,充分发挥引江济淮工程作用,确保按农时完成夏种。以万全准备应对暴雨洪灾,紧盯重点部位,强化预报预警,备齐物资装备,及时有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