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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法治化,需要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方面为经营主体从事经济活动提供全方位的行为规则和法治保障。《条例》的发布与实施,使公平竞争核心理念具体融入营商环境供给中,突破制约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等隐形壁垒,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工作力量和政策支撑。《条例》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概而言之,《条例》显著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执行力度,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所提出的“破除地方保护及行政性垄断”等要求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仍面临挑战,为更好实现政府的中立性、政策的合理性、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应当从细化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流程、加强审查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建设。同时,《条例》的最终目标在于实施,在配套机制建设的基础上,更应当加强政策措施的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通过监督抽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确保《条例》在各地各部门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这将为推动经济的创新和转型,构建高标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全国统一大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条例》优化了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填补了《反垄断法》与原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范性文件之间的“断层”,实现了与新修订的《反垄断法》的衔接;《条例》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国务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协调机制”“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起草单位应当开展初审,并将政策措施草案和初审意见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由此明晰了市场监管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定位。同时,为强化监督保障规定了抽查、督查、约谈和举报等制度,实现“事前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的一体化立体性竞争维护机制,切实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质增效、落地生根、自我续航,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通过“政策的法制化”路径,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有效改善传统的“运动式治理”方式,对系统推进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亚洲是全球经济增长引擎,在全球事务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科技创新、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国际热点问题等方面,都展现出了强大的实力和影响力。在此举办会议是共同推动创新潜力的良好契机,并为亚洲乃至世界的可持续经济发展势头奠定基础。”陈黎明表示,欢迎更多来自各国的代表共同推动全球合作与创新。
今天(6月25日)至27日,世界经济论坛第十五届新领军者年会(下称“夏季达沃斯论坛”或“年会”)将在海滨城市辽宁大连举办。本届年会的规模、场次、嘉宾数量都再创新高——设计了200场左右的活动,有近50场会议网络直播,截至目前,已有近80个国家和地区的1600多位商界、政界、学术界、社会组织和国际组织嘉宾注册参会。
2013年,洪礼和出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17年卸任。卸任后,他曾担任江西老年大学校长、省慈善总会会长。
“信任这样一个不法商人,错过了组织对我一次又一次的挽救机会!”回想当初的行为,最终还是自食任性用权、滥用权力的苦果,汤跃武觉得自己愚蠢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