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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法治化,需要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方面为经营主体从事经济活动提供全方位的行为规则和法治保障。《条例》的发布与实施,使公平竞争核心理念具体融入营商环境供给中,突破制约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等隐形壁垒,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工作力量和政策支撑。《条例》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概而言之,《条例》显著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执行力度,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所提出的“破除地方保护及行政性垄断”等要求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仍面临挑战,为更好实现政府的中立性、政策的合理性、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应当从细化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流程、加强审查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建设。同时,《条例》的最终目标在于实施,在配套机制建设的基础上,更应当加强政策措施的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通过监督抽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确保《条例》在各地各部门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这将为推动经济的创新和转型,构建高标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全国统一大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了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公平竞争审查的范围、标准、机制等方面作出27项安排,将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位阶和效力,强化了政策理性和竞争中性,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概而言之,《条例》显著提升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执行力度,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所提出的“破除地方保护及行政性垄断”等要求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开展仍面临挑战,为更好实现政府的中立性、政策的合理性、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应当从细化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流程、加强审查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建设。同时,《条例》的最终目标在于实施,在配套机制建设的基础上,更应当加强政策措施的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通过监督抽查、约谈提醒等方式,确保《条例》在各地各部门得到切实的贯彻和落实。这将为推动经济的创新和转型,构建高标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全国统一大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汤跃武忏悔道,正是由于放松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导致理想信念滑坡、初心使命淡化,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防范化解风险等决策部署上不坚决、有偏差。
高温之下,河南、山东等地农业旱情持续,多地采取水量调度、实施人工增雨;户外劳动者面临中暑、热射病的风险,各地通过发放防暑药品、绿豆汤等措施,减少户外劳动者健康风险。长时间的高温也给能源电力部门带来负担。
18日晚,福建全省防汛救灾工作视频会议在省应急指挥中心召开。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在会上强调,防汛救灾工作事关重大,要实之又实、细之又细,不折不扣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并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级干部充分下沉到防汛第一线,确保防汛救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