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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600196.SH,02196.HK)6月24日晚间公告,6月2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新药(即要约人暨合并方)与另一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即被合并方)订立《吸收合并协议》;同日,控股子公司复星新药、复星医药产业、复星实业共同订立《存续协议》。根据该等协议,复星新药拟以现金及/或换股方式收购并注销复宏汉霖其他现有股东持有的全部复宏汉霖股份(包括H股及非上市股份)并私有化复宏汉霖。
截至6月24日,复宏汉霖的股份总数为 543,494,853 股(包括 163,428,541股 H 股和 380,066,312股非上市股份)。此次交易前,复星医药(通过复星新药、复星医药产业及复星实业)合计持有323,696,487 股复宏汉霖股份,约占股份总数59.56%。预计紧随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复星新药实施特定股东换股交易及潜在股份选择要约的影响),复星医药(通过复星医药产业及复星实业)将持有复星新药100%股权。
6月17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以下简称为“《公告》”)称,为统筹消化存量房地产和优化增量住房,将面向各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条例》将政府干预经济的主要政策措施都纳入了审查范围,明确将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起草的法律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等纳入审查框架,确保政策制定和法律法规的出台都能够在公开、透明、公正的基础上进行,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为控制行政性垄断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体现了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条例》推动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具体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加大力度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打破“区域小市场、小循环”,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链条、全周期形成竞争合力,共同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6月19日晚间,复星医药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新加坡公司通过大宗交易以均价1771.81印度卢比/股(税前)出售所持有的990万股Gland Pharma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75.41亿印度卢比(税前),折合约15.3亿元(税前)。此次交易后,复星医药仍将持有Gland Pharma约51.83%的股份,继续保持控股地位。公告显示,交易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补充集团营运资金、偿还带息债务等。
去年,民航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关于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指导意见》,画出国际航空枢纽的蓝图,提出“3+7+N”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
8月28日上午,中国煤矿文工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文工团领导任命决定。经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决定,任命靳东为中国煤矿文工团(中国安全生产艺术团)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