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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以下简称为“《公告》”)称,为统筹消化存量房地产和优化增量住房,将面向各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家住北京朝阳区的资深网球爱好者张先生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感慨,“原来就不好预约的网球场,在郑钦文夺冠后,更不好约了。”他说:“我经常打球的球馆最早预约时间是提前一周的早上七点,但是现在到点就秒没,手一慢就显示预约完毕。”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一段时间以来,比亚迪、吉利等中国自主品牌的崛起给不少外国汽车品牌带来压力。”美国CNBC网站18日报道称,美银证券汽车产业分析师约翰·墨菲当天在美国汽车媒体协会有关活动中表示,美国底特律三巨头(即通用汽车、福特汽车和斯特兰蒂斯)应“尽快”退出中国市场。他同时警告说,美国三大车企需要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削减开支,尤其是在内燃机业务方面,因为这是目前利润的主要来源。
世界经济论坛大中华区主席陈黎明表示,相比5年前,世界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气候变化、地缘冲突、贸易摩擦等引发了一系列风险及影响;另一方面,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量子计算、能源转型等获得了快速发展。在此背景下,人类应当如何更好地合作,共同面对这个多种变革交织的时代,是当今世界至关重要的话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法治化,需要从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方面为经营主体从事经济活动提供全方位的行为规则和法治保障。《条例》的发布与实施,使公平竞争核心理念具体融入营商环境供给中,突破制约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玻璃门”“旋转门”“卷帘门”等隐形壁垒,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工作力量和政策支撑。《条例》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条例》优化了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填补了《反垄断法》与原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范性文件之间的“断层”,实现了与新修订的《反垄断法》的衔接;《条例》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国务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协调机制”“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起草单位应当开展初审,并将政策措施草案和初审意见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由此明晰了市场监管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的定位。同时,为强化监督保障规定了抽查、督查、约谈和举报等制度,实现“事前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的一体化立体性竞争维护机制,切实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促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质增效、落地生根、自我续航,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通过“政策的法制化”路径,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有效改善传统的“运动式治理”方式,对系统推进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在央行召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就明确了相关贷款标准,其中之一为“精准支持”,包括收购主体精准、收购对象精准、收购用途精准、资金用途精准等四个层面。